2024年,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治理念在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学习传达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到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集中学习、宣讲10余次。同时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信息。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依法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法治政府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带头研究部署、督办协调,坚持重要法治工作集体决策、集体研究。二是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不断强化法治学习,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监管工作全过程,持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制定《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场监管法制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放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助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我局秉持“零成本注册、零距离服务、一站式通办”的服务宗旨,为开办企业提供集成服务,规范升级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2024年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249家,其中个体户设立登记86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26户,企业设立登记359家。同时,加强协同联动,优化注销流程,2024全年完成市场主体注销1184户,其中个体户注销876,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76户,企业注销232户。通过高效的市场准入与有序的市场退出两手抓,在 2024 年成功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2021年至今,作为牵头单位我局与32个成员单位建立了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印发了《达茂联合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接入政务外网开展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的函》,具体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落实。截至目前,我局全年部门内部抽查19批次,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累计13批次,配合成员单位联合抽查28批次,共涉及295户市场主体,检查结果均已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建立了达茂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了联席会议成员,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同时,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制定了审查流程,明确了审查部门和审查人员职责,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
(四)认真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和解决12345转办及12315热线咨询、投诉和举报等工单,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截至目前,受理12315热线投诉举报265件,受理12345热线337件,且两者办结率均高达100%。
三、秉持法治精神,严格依法行政
(一)全年持续强化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针对食品安全、“两品一械” 安全、特种设备以及质量计量安全等方面,展开了不间断的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25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905户。2024年全局共办结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4起,罚没款金额21.5488余万元。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确保案件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证据材料齐全,实施主体适格,实施依据正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文书制作标准规范,自由裁量适当。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时将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配备,保障“全过程记录”工作的落实,有效约束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活动。
(三)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我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对照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将梳理结果报旗政务服务局公示。最新版《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共包括行政许可7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行政处罚1008项,行政强制措施41项,行政监督检查78项。
2024年,我局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共11件,涉及的行政行为主要为食品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处理,已按时向旗政府法制部门作出了复议答复。
(四)规范文书制作,加强案卷管理。按照《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包市监函〔2024〕116号)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6月12日起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评查工作,并参加市局及旗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对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适用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采取办案人员自查、办案机构互查、上级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被评查案卷20余卷,涉及食品、药品、计量、产品质量、登记管理等类型,均为合格案卷。
四、多措并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组会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定等工作汇报,制定印发了《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局系统日常普法台账,组建成立了“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志愿服务队”。
(二)组织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培训。今年以来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包头市“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题培训班、“北疆云讲堂”直播培训等线上培训课程。同时,积极参加全市诚信建设工程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全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等专题培训班,参加“包头普法”公众号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95%以上。通过培训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课程等方面深入了解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直面当前执法中面临的新挑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效能。
(三)深入宣传与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依托日常监督检查,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标准化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和业务知识,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的制度环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收官之年,也是八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大力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重点领域安全执法水平。
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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