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达茂旗旗委、旗政府批准了《达茂联合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达茂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成立。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拥军优抚褒扬股和移交安置管理股,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旗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
2019年3月29日,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达茂联合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通知》,成立了达茂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我局所属相当股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8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6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
目前,达茂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5名公务员,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员3名。达茂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有事业编制人员8名。另外,全局有合同制人员4名、基层服务大学生3名。全局共有党员8名。
达茂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场所位于北疆市场,办公面积281平米,服务中心工作场地设在百灵庙镇抗日武装暴动纪念展厅一楼,面积360平方米。服务中心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对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
全旗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2420人。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关于“一中心两站”建设的要求,在全旗12个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共建立了19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其中,苏木乡镇12个,街道社区7个,工作人员共有50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少于30人的嘎查村、已明确专人负责。
主要职责: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涉及到我局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有18项,包括15项行政给付和3项行政确认.
达茂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设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统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拥军优抚褒扬股。协调指导落实全旗拥军优属、优待、抚恤、补助、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双拥模范城创建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计划并指导做好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三)移交安置管理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全旗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前培训等任务。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通讯地址: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北疆市场院内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建功
联系电话:0472-842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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