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5-01-24 17:43
来源: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达茂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mlh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达茂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8427317,传真:0472-842364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政务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化,提升行政效能,准确及时地向公众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推动政策文件解读,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解读材料9篇。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旗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并指导全旗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撤销4件,当年办结11件,旗长信箱16件,在线咨询2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务信息报送,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零纰漏,要求各部门单位及时报送政务信息,确保信息编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2024年编报信息326篇,完成上级约稿62篇,被自治区、包头市信息刊物采用132努力实现小切口、大成效,信息服务质效有力提升。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旗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等,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监督保障。旗政府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全年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对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加强对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改进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压实信息发布各环节责任,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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