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25-01-24 17:35
来源: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此年度报告由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发改委204办公室,电话:0472-8423892,电子邮箱:dmqfg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委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部门信息透明度,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我委职能和工作实际,全年通过达茂发改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主要包括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情况、新能源产业发展、粮食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等各类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完善全委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模式,信息发布前确定公开属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达茂发改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民族团结和安全生产等信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校三审机制、依申请公开统筹督导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还需加强、政策解读方式比较单一、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仍有优化空间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着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时效性、规范性,更加精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媒体融合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进行解读,强化能源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等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精准性。三是持续加强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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