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安镇
发文时间:2024-01-25 09:49
来源:达茂联合旗明安镇

达茂联合旗明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此年度报告由明安镇人民政府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明安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明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曾经博,电话:0472-84214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明安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和达茂联合旗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明安镇党委、政府2023度各项重点工作,包括重大项目、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人居环境整治、会议召开等多项内容进行公开。全年总计上报旗委、政府各类工作信息295明安镇及下辖的七个嘎查在“三务公开”平台公开共667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明安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安镇2023年度严格按照各上级部门要求,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持续深化规范政务服务信息管理信息审查日常管理,逐步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形成推进政务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发挥好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途径,不定时发布宣传信息,涉及政策解读、民生事项、政务服务等多项重要事项通知和宣讲。

(五)监督保障

明安镇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结合实际制定我镇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抓全面,分管领导抓具体,各嘎查协同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明安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策解读的质量还不够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持续提升等。

下一步,我镇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探索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明安镇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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