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拉穆仁镇
发文时间:2024-01-25 09:48
来源:达茂联合旗希拉穆仁镇

达茂联合旗希拉穆仁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此年度报告由达茂联合旗希拉穆仁镇人民政府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希拉穆仁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希拉穆仁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人:王鹏飞,电话:0472-8313101,电子邮箱:dmqxlmr@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达茂联合旗希拉穆仁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包头市及达茂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答复、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含金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以来希拉穆仁镇党委、政府各项主要工作,特别是在开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着重进行完全信息公开。全年总计上报旗委、政府各类工作信息270条,“三务公开”平台公开共1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我镇严格按照各级要求,深化规范政务服务信息管理信息审查日常管理,逐步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形成推进政务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希拉穆仁镇信息宣传力度,全镇利用现有信息公开平台如嘎查宣传群,牧民政策宣讲群等平台,不间断发布宣传信息,涉及政策解读、民生事项、政务服务等多项重要事项通知和宣讲并且着手准备打造专属于自己的公众号平台,希拉穆仁镇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积极对照包头市、达茂旗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指标进行考核、评议。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二是定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少于2次。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不规范的行为,予以责令改正、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精细度不足,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仅仅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在依托信息公开,更好服务群众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监督落实。针对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质量的监督和审核,确保不出现错误表述,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一项内容,纳入全年绩效考核体系。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便民性、有效性有待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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