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4-11-14 16:50
来源:包头市达茂旗

2024年4月,达茂联合旗实施机构改革,重新组建旗政府外事办公室,划入旗商务局的职责。旗外事办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达茂联合旗商务局、达茂联合旗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1名兼任旗商务局局长、1名兼任旗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

一、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出国审理、国际合作、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涉外、边界管理和口岸管理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研究拟定全旗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旗外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全旗商务发展趋势,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贯彻执行、协调推进全旗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并对全旗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负责向旗委、旗政府报送全旗重要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牧区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工作。

(四)监督检查全旗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违反外事纪律的重大事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旗重大涉外事务。

(五)协调全旗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活动和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组织接待来我旗访问的重要外宾,指导全旗涉外礼宾礼仪工作。

(六)负责全旗因公派遣出国(境)团组审核报批工作,配合管理因公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等。

(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管理中蒙国界达茂段边界事务、边境地区和口岸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外事教育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达茂联合旗重要涉外文稿。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有关工作和外国、港澳新闻机构及记者来旗采访等事宜。

(九)贯彻执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区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合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全旗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旗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拟订全旗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旗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相关辅助工作。

(十三)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

(十四)根据授权代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外商驻旗代表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十五)贯彻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上级商务部门涉及我旗的经贸谈判。

(十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 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达茂联合旗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国家对外援助项目。

(十七)指导和管理全旗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八)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建设、运行、关闭等工作。组 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负责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施我旗口岸信息化、电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设管理。负责口岸区域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口岸运行监控和动态评估。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 进工作中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口岸合作事宜。积极推进我旗向北开放、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的相关工作。

(十九)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完成旗委和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制定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承担宣传、保密、档案、督查、信访、信息、政务公开、财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旗委外事办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执行国家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统筹汇总拟订我旗因公出国(境)计划。负责权限内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因公出国(境)审核报批工作。配合管理因公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负责承担因公出国(境)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因公出访团组执行外事纪律的情况。负责办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核和外国人来华商务活动邀请函上报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的统筹协调。

(二)涉外管理股。贯彻执行中央开展民间外交的方针政策,负责旗政府与国外城市和外国组织的对外联络与协调,指导管理本旗与其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服务旗领导出访事宜,组织接待来本旗访问的重要外宾,协助接待公务来访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指导和开展全旗对外缔结和开展友好城市、友好地区、友好基层单位工作及对外民间交流业务。指导对外交流合作和涉外礼宾礼仪工作。负责本旗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部门的工作联络和磋商。承担涉外管理事项,处理或协助处理全旗重大涉外案(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接待、协调、指导、管理来我旗采访的外国和港澳新闻媒体记者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协同审核我旗重要涉外协议和文稿。管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有关事宜。牵头负责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负责协调做好我旗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在我旗举办的国际会议管理工作。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来我旗访问的归口管理及报审工作。参与做好反恐、宗教、禁毒、网络涉外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牵头做好中央、自治区、包头市赋予的重点做好蒙古国友好工作任务。参与中俄蒙智库平台建设。承担达茂段中蒙边界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涉及边界工程的申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边境口岸开放升级和跨境合作区建设及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开通、边境治安、边境贸易涉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边境、口岸涉外事务。指导边防、边检会谈会晤等工作。

(三)商贸管理股。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监督管理汽车流通行业。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组织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内贸流通促进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旗电子商务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工作。拟订全旗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蔬菜等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成品油、茧丝绸)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四)口岸管理股。研究全旗商务领域、口岸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商务发展趋势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研究拟订全旗对外开放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工作中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口岸合作事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工作。指导口岸区域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口岸区域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负责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口岸信息化、电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设工作。负责对资金项目的筛选储备、政策发布、审核、申报、统计分析、项目落实监督管理等工作。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负责上级授权的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相关辅助工作。牵头推动全旗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以及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工作。拟订全旗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受委托办理国际货代企业备案。负责我旗利用外商投资规划、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依法负责全旗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和上报。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组织指导协调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全旗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企业对外援助资质的接收和上报。


通讯地址:达茂旗百灵庙镇百灵大街工信和科技局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 :宋  昊

联系电话:0472-831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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