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发文时间:2024-02-19 15:00
来源:包头市达茂旗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达茂联合旗公安局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达茂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茂旗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达府办发[2010]96 号),设立达茂旗公安局,为达茂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

(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提影响达茂旗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二)负债达茂旗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法集团、境内外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

(三)负责达茂旗刑事侦察工作,负责达茂旗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达茂旗禁毒工作。


通讯地址: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白云路公安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赵亮

联系电话:0472-84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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