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4-01-30 19:49
来源: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政府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达茂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mlh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达茂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8427317,传真:0472-842364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达茂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及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全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持续推进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围绕全旗中心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信息 公开工作,突出抓好政府工作动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部署网上报道,及时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内容,2023年通过旗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577条,通过移动新媒体英雄达茂App发稿5475条、英雄达茂视频号发稿908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时限要求,认真做好旗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并指导全旗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办理旗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6,旗长信箱22件,在线咨询3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人的要求进行了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无异议。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务信息报送,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零纰漏,要求各部门单位及时报送政务信息,确保信息编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2023年共编发政务信息712期,自治区、包头市采用96期,在项目建设、口岸管理、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上发挥了积极的宣介作用;整理发布政府公报2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旗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等,开展集约化平台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数据开发利用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强化流程控制,提升专题专栏建设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将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作为加强监督保障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确保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由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7

行政强制

3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52.870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针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种类不全、公开时效性不强等问题,制发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考评办法》,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好投资、教育、养老、医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深度。二是针对政策解读范围不明确、解读发布时效性不强、解读形式单一和质量不高等问题,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文件,做到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发布文字、图解、视频政策解读。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准确。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