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14-04-21 12:25
来源:达茂旗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2013年我旗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在旗委、旗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了旗政府法治化、民主化建设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细化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政府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二)强化制度建设。我旗把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作为2013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信息送交归档、信息更新维护、指导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层层把关、逐级审核,要求各行政机关在公文签发过程中同步做好保密审查和公开性审核、界定工作。以旗政府或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或转发的文件,要求拟文单位对公文性质、公开属性等要素做好前期审查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更新以及公文类政府信息备案等基础工作。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全旗各苏木乡镇、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熟练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举办了旗政府办公室和普法办法制宣传栏,就《条例》展开了知识问答,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二是在公开内容方面,我旗重点公开了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等单位的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旗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从未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2013年,全旗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14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旗政府信息公开采用了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开栏、电子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公布新闻媒体58条(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媒体宣传,民生方面的通知和通告)、广播新闻31条、政府门户网站198条(主要发布各级领导莅临我旗指导的工作信息、政府决策、特色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行政执法等涉及各部门的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旗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旗政府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旗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举报申诉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旗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为此,我旗将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促进苏木乡镇和旗直各部门、单位的公开工作取得实质质性突破,着手各类医院、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与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与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与人大政协视察检查相结合,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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