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0223011718261C/2025-06367
成文日期:
2025-12-26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达政办发〔2025〕21号
发文机关: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全旗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12-31 10:56:00
来源: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包头达茂零碳园区管委会,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旗人民政府责成旗司法局2023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及20231122日之后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1件,为《达茂旗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达政发20238);宣布失效3件,为《关于公布全旗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达政办发202119)、《关于印发<达茂联合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达政办发〔202367)、《达茂联合旗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全旗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达政办发〔202381)。请苏木乡镇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继续有效的文件,有效期从本通知下发后连续计算对宣布失效的文件不再适用,不得再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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