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景区景点、餐饮、购物、酒店等涉旅经营者: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我旗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景区景点、餐饮、购物、酒店、交通运输等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就相关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主动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二、销售相关商品和提供服务,要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公开标示商品价格等有关情况。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避免误导消费者。
三、不得实施下列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四、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经营活动的旅游景区、酒店宾馆、餐饮、交通服务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在线上页面和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和具体项目。如有价格变动应及时告知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经营者及第三方平台要诚信经营,遵守价格承诺,在预定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五、要自觉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不断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使促销活动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按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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