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石宝镇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25-03-28 10:25
来源:达茂旗石宝镇人民政府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力位阶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事项类别

(法定公开、其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科室

对应

职责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政务公开

机关简介

机构信息

通讯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石宝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事项

政府网站


党政综合办

明确和维护机构信息

机构设置、职责

 

明确和维护机构设置与职责信息

 

 

 

政务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行政法规

年度公开

 

石宝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事项

 

政府网站

 

 


党政综合办

 

及时更新发布

 

政务公开

权责清单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制定配套文件,经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市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有效载体向社会公布

行政法规

及时公开

石宝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事项

 

政府网站


党群服务中心

按照法律、法规的机构职能调整以及包头市,达茂旗行政权力下放等情况、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

政务公开

财务信息

财务预算、决算

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

算信息;

行政法规

收到预算、决算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石宝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事项

政府网站


党政综合办

 

编制发布政府顸、决算信息

 

注:公开依据、条款内容、依据效力位阶、事项类别、对应职责内部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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