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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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 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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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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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机关简介 |
机构信息 |
通讯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宝镇人民政府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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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 |
明确和维护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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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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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和维护机构设置与职责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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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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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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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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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
年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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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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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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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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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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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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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更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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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权责清单 |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制定配套文件,经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市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有效载体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 |
及时公开 |
石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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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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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 |
党群服务中心 |
按照法律、法规的机构职能调整以及包头市,达茂旗行政权力下放等情况、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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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财务信息 |
财务预算、决算 |
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 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收到预算、决算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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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
√ |
党政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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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发布政府顸算、决算信息 | |
注:公开依据、条款内容、依据效力位阶、事项类别、对应职责内部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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