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达茂联合旗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制定《达茂联合旗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5-04-24 21:45
来源:达茂联合旗财政局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旗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规范旗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包头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结合我旗实际,起草制定我旗管理办法。于116 日经苏旗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对旗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旗属一级国有企业以及国企出资的各级独资、控股企业劳动用工日常管理、企业公开招聘、劳动用工管理监督检查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

    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起草依据、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用工管理。主要明确国企“五定”方案编制要求,人员总量管理(一级企业原则上不超15人、二级企业原则上不超10人、三级企业原则上不超8人)、企业增加用工总量条件、企业劳动用工计划管理等事项。

第三章公开招聘。主要明确企业公开招聘员工条件、报考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条件、企业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企业组织公开招聘员工程序、旗属国企内部以及所属各级子企业之间员工调动程序等相关规定。

第四章日常管主要明确企业劳务合同管理相关事项,企业用工内部管理制度、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员工退休和退休人员返聘等制度。

第五章监督检查。主要是明确旗国资委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事项监管职责。

第六章附则。主要是明确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有劳动用工管理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