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
发文时间:2024-11-1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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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旗长刘浩,男,蒙古族,1986.0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专业本科,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协助旗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仲裁等方面工作。主持旗公安局工作。

分管:旗司法局、旗信访局。

联系:旗人民武装部、旗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旗国家安全局、边境管理大队、武警中队、驻旗部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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