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统战部
发文时间:2024-02-19 17:15
来源:旗委统战部

旗委统战部是旗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旗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组织落实旗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旗委和市委统战部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旗各苏木乡镇、部门和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旗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党的宣传工作方针,落实统一战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研判涉及全旗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政策和重大措施,推动贯彻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六)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七)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培养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帮助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民主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留学人员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指导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做好民主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八)参与制定、推动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划,调查研究我旗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积极推动“光彩事业”,并做好有关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九)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十)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旗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负责对侨务工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一)指导苏木乡镇统一战线工作,受旗委委托,领导旗工商联工作。

(十二)完成旗委及上级党委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旗委统战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部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部机关综合会议、统一战线全旗性会议等会务工作;负责统战工作重要文稿、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及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文印及印鉴管理工作;负责信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社会服务等工作;负责普法、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依法治旗工作。

(二)对外联络股。负责统一战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做好社会“光彩事业”;负责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党外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代表人士,团结联系及服务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留学生代表,做好归侨、侨眷和台属工作。

(三)民族宗教股。开展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民族工作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研究我旗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负责组织宗教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保护和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了解掌握宗教方面动态和信息,提出解决宗教领域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市民大厅西100米处水务局一楼西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烨

联系电话:0472-614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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