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
发文时间:2024-02-19 16:35
来源:包头市达茂旗

达茂联合旗总工会是群众团体,正科级。成立于1956年10月,同时成立党支部,现有党员13名(含退休党员6名)。达茂联合旗总工会现有职工15名,其中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1名,在职干部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名,集体协商指导员3名,志愿者2名。旗总工会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基层宣教信息室、权益经济劳保室职能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全旗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四)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

(五)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六)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旗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七)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八)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九)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目标管理及机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重要文件、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化建设、“互联网+工会”统筹协调工作。

财务室:负责贯彻落实和制订全旗工会系统财务规章制度;指导全旗工会财务工作;按规定做好经费的收缴和上解、划拨工作;审批各基层工会的经费预决算;负责本级管理经费的收支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工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

基层宣教信息室:负责旗总工会宣传、教育、文体工作,参与全旗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的研究和制订;负责对工人阶级和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调查、研究并反映职工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涉及职工的网络舆情;指导开展工会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会员评家活动;指导基层职工代表大会准确行使职权,推进全旗职工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工作;负责指导全旗的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推进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权益经济劳保室:指导全旗工会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承办全旗劳模、“五一”劳动奖、工匠评选和推荐自治区、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人选,并负责劳模、“五一”劳动奖、工匠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推动全旗职工技术协作工作。参与全旗涉及职工和工会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对工会法制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制订;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拟定;指导和组织全旗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全旗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指导。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检查落实;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根据有关规定;指导基层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通讯地址: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河东大桥西10米处总工会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毅

联系电话:0472-84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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