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巴润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旗委各部、委、办,旗直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旗各部门:
经旗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达茂旗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达茂联合旗委办公室
达茂联合旗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达茂旗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年攻坚
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全旗发展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包头市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包党发〔2023〕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用好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等各类水资源,建立政策有效引导、市场有力倒逼的节约高效用水机制,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坚持全旗一盘棋思想,统一谋划、一体布局,协同推进节水工程、管网建设和相关制度配套,以农业、工业用水等为重点,以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为抓手,深化水权、水价等制度改革,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为中国式现代化新达茂建设提供安全高效的水资源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健全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各行业节水升级改造落地见效,地表水、再生水利用率大幅提升,补齐工业生产用水短板,积极推进用水权改革,借助包头市在自治区开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改革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建立适合达茂旗的水权交易平台,做活水文章,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按照时序进度完成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水利部2022年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
2023年,启动用水权改革,完成工业、农业等用水权确权和明晰;2024年,完成商业、服务业等用水权确权和明晰,新增再生水供水能力100万立方米以上;2025年,水资源管理机制基本健全,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加,探索开展水权交易,新增再生水供水能力1700万立方米以上;全旗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包头市下达的目标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6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用水管理过程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
1.依据包头市下达达茂旗“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将用水总量指标按用途分解到各行业和用水户,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生活用水、生态需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不突破包头市下达的控制目标。(责任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农牧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用水权制度改革,2023—2025年,完成用水权确权和明晰,推进用水权市场交易。(责任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农牧局、林草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3.依据包头市制定的取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具体政策和制度,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草业、能源、交通运输、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和开发区、新区规划等,进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新增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新上取用水项目要达到同行业先进用水水平,依法取得用水权。(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水务局、农牧局、林草局)
4.依据达茂旗水资源承载能力,制定符合达茂旗高质量发展的水资源配置方案。2023年,对照行业用水先进标准,开展钢铁、电力、光伏等行业典型用水户用水审计,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执行考核,严格落实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责任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住建局、农牧局)
5.完善用水分级计量监测。2023年,完成非居民重点取用水户(年取用水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巴润工业园区、石宝工业聚集区、满都拉口岸用水等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农业灌溉用水实行“以电折水”计量。2024年,完成年取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非居民取用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完善我旗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提升数字水网效能。2025年,完成年取用水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非居民取用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实现在线监测监控信息实时集成调度,提高水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农牧局、商务局)
6.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开展取用水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责任单位:水务局、农牧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工业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
7.把再生水作为第二水源,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2023年,完成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推进实施百灵庙镇中水回用工程,积极配合包头市水务局推进山北引水工程,到2025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生产用水有计划逐步退出使用地下水。(责任单位: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水务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
8.推进巴润工业园区水循环梯级利用。建设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所有企业排水水质要同时符合排污、排水许可证要求和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艺要求。(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
9.开展工业企业、园区水效达标建设。到2025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完成节水型园区创建,入驻工业园区企业全部建设成节水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工信和科技局、巴润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推进农业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
10.严格控制新增农业灌溉面积、用水量和灌溉机电井,根据水资源条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规模,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2023年,制定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面积实施计划,在水源井出水不足的灌区,优化调整种植结构,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发展旱作农业。(责任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务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11.完善农业灌溉“以电折水”计量管理,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普及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覆盖保墒等高效节水技术,通过加强计量监控等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和水权交易实现节水指标流转和转让,实现节水转权,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责任单位:水务局、农牧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各苏木乡镇)
12.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约奖励机制,调度农牧民节水积极性。(责任单位:水务局、农牧局、财政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13.开展塔布河水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立项开工。2023—2025年新建修复一批引洪灌溉工程,有效利用雨洪资源增加农业灌溉水源。(责任单位:水务局、农牧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城镇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
14.加快推进百灵庙镇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及计量设施。供水企业要对供水管线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加大管网检漏力度,百灵庙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内。(牵头单位:水务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茂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5.推进百灵庙镇海绵城镇建设,新建扩建小区、市政道路、绿地景观等要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工程,实现非常规水源就地消纳利用。新建扩建项目节水设施配套,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务局、茂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五)推进公共领域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
16.开展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节水对标达标建设,推广应用节水型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示范引领全社会节水。2023年,创建1所节水型学校;2024年,百灵庙镇中小学全部建成节水型学校;2025年,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完成节水型单位建设。(责任单位: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委、水务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17.落实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定期开展节水市场检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达80%以上,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到100%。新建和改扩建公共建筑配套使用节水器具,已建项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实施节水设施改造,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水务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18.组织开展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专项检查行动,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服务业应安装节水器具设备。高耗水服务业实行差异化水价,推动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设施,鼓励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责任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在水务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完善责任分工,强化保障落实,确保工作任务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全面推进落实各项攻坚任务。
(三)细化工作举措。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要求,从严控制用水总量、优化调度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完善工程体系、加强监测监控、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精准细化措施,确保任务明、责任清、举措实。
(四)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对各项工作落实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迟滞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定期汇总进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五)开展宣传教育。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水权意识和节水意识宣传,转变传统用水理念,向公众宣传水法规、解读节水政策、普及节水知识,营造用水权改革和全社会节约集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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