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达茂联合旗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7月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达茂联合旗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达茂旗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旗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视反馈意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收到反馈意见后,旗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立即成立以旗委书记为召集人的整改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研究制定详实的《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达茂联合旗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旗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质效。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召开常委会每月定期听取汇报,通过实地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的及时督促纠正。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推动落实巡视“后半篇文章”方面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巡视整改调度推进,成立达茂联合旗委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由旗委书记作为召集人,坚持月调度机制,全面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切实抓好问题解决,将上轮巡视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本轮巡视发现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作为调度推进的重点内容,持续做好跟踪问效。三是召开整改工作专班会议,全面安排、调度整改工作,听取各牵头部门整改推进情况并安排相关工作;旗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调度会,听取巡视整改推进情况,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1)推动134家旅游蒙古包已全部取证销号,督促6家企业已办理永久征占用草原手续,1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加快黄花滩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污水厂建设已验收,推动园区内相关企业投入运营。
(3)持续推进项目决算投资,建立旬调度机制,督促加快进度。“四个单体”全部实现高效运营,融媒体中心于2018年12月启动运行,举办活动300余场、直播50余场。达茂旗演艺中心于2023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举办活动80余场,接待观众4万余人;达茂旗博物馆于2022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参观人数达22万余人次。达茂旗纪念馆于2023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常态设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馆、草原英雄小姐妹事迹展厅和科技馆等三个展陈场馆,参观人数累计15万余人。
(4)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紧盯分管领域、重点对象、重要节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及“一岗双责”。
(5)严格落实《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政策,对2019年后事业单位人员引进、录用程序进行严格规范。
2.进一步突出整改成效。对上轮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开展复核工作,依规依据依法予以处置。综合运用召开案件质量提升推进会、制发《审理流程规范与案件质量提升指南》等方式,确保精准量纪定性。强化业务培训,整合易错多发问题,印发《执纪执法常见问题汇编》,制发《业务指导文章合集》,帮助办案人员特别是新任职、经验少的干部快速提升业务水平。
3.完善财政资金全流程监管制度。加强对各类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资金“穿透式”排查,重点核查资金拨付、使用、回收全流程。对大额资金流向实时追踪,对资金流失问题,不仅追缴资金,同时倒查审批、监管环节责任,确保财政资金不流失。
(二)办好两件大事方面
4.加快推进生态综合治理修复任务。全部完成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退化林修复6.29万亩补播任务。及时统筹协调项目监理单位,强化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项目设计要求。
5.深入开展图斑治理销号工作。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对16个图斑开展野外调查工作,组织专家对拟自然恢复的12个图班进行现场论证。严格按照《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判定规范》,迅速推进自然恢复图斑销号工作。
6.持续加强河道治理。对塔尔洪河、扎达盖河、艾不盖河等河道沿线存在的建筑及生活垃圾清理1.4万吨,在河道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18块,严格执行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对重点区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
7.持续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整治。责令违法主体改正违法行为,已按要求恢复草原植被或补办草原征占用许可手续。按照自治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一事一档一案”原则建立整改档案,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对新发现的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8.进一步加强兴边固边稳边。加快推动已有兴边富民项目落地实施,认真谋划储备兴边富民项目,立足边境地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发展需求,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等重点领域,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精准对接国家和自治区兴边富民政策导向。
9.着力完善债务管理相关措施。全面梳理地方发行专项债券或调整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置换化解隐性债务(无收益的公益项目债务)的政策依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债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高效。
10.进一步做好盘活存量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盘活存量资金用于消化历年暂付款,完成暂付款消解任务。执行旗人大批准预算,控制新增财政暂付款,按要求使用盘活的存量资金。
11.持续完善资金监管机制。财政预算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达茂联合旗“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报告备案管理制度》实施,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12.着力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对全旗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设施等进行了拉网式全面安全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构建形成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实施校园安全拉网式排查70次,发现51处问题,并已全部整改完成。
13.持续加快安可替代完成率。完成采购530台安可电脑并分配到位,完成2025年替代任务。
14.加快实施新能源产业发展。持续加大新能源产业开发力度,2025年申报新能源规模获批195.6万千瓦。全力推动已开工新能源项目建成并网,并网总规模突破972.9万千瓦,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基本成型。严格按照“源荷匹配”原则,有序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最大化。
15.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通过调剂预算或超收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将项目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项目,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农田建设“建的成、用的好、管的久”。
16.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制定《达茂旗2025年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肉产业、药产业扶持政策。依托达茂旗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全旗肉羊肉牛良种化率分别达到90%、75%,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突破80%,“达茂草原羊”已成为亿元级区域公用品牌;依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建成中药材加工厂,推动中药材产业向纵深发展。
17.有序推进黄花滩绿色食品产品加工园升级改造。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为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问题。通过招商引资、自主盘活、租赁盘活等多元举措,全力推进低效用地及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双向赋能。
18.加快推动口岸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满都拉口岸货运通道扩建工程及满都拉口岸国际公路物流园区服务区建设,推动中蒙跨境铁路联接线项目列入国家铁路“十五五”发展规划序列内。
19.推动“四讲十进”宣传队开展常态化宣传宣讲活动。进一步深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加大宣传宣讲力度,开展专题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直达基层、浸润人心;组建宣讲队伍,采取集中宣讲、专题辅导、现场教学、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就社会组织群体、企业职工、学校师生、党派人士等各类群体开展宣讲活动。
20.切实提升乌兰牧骑演出行政(嘎查)村覆盖率。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主题,创作《红旗下》舞蹈、《到人民当中去》情景舞蹈剧等5部精品文艺作品。全旗70个嘎查村全覆盖完成演出,覆盖率100%,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基层各族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1.推动国有企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章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旗属国有企业在公司章程中新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要求及民族团结具体举措。梳理检查全旗各行政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三定”方案中。
22.持续加强宗教活动管理。制定《达茂旗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举措》,从严管理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制定印发关于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等工作方案,常态化抓实防范工作。加强网络宗教管理,不定期开展检查非法宗教活动。
2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纳入旗委及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抓好专题研究部署和跟踪问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旗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联审机制,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24.加快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绿电消纳比例。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巴音花进口资源加工园市政道路项目及鑫顺杰物流仓储清洁能源选配项目完工,推进新型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进程。助力绿电消纳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相关项目落地建成。
25.推动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项目落地实施。研究完善超长期国债、专项债券相关申报材料,逐步构建高质量发展资金保障体系。2025年项目获批19个,较上年增加2.08亿元,增长61%。
26.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实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报相关部门审查。
27.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实施方案的通知》,完成全年任务的108.3%。持续争取地方专项债额度,完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相关制度。
28.加强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制发《达茂联合旗科技创新主体科技投入激励措施(试行)》,对符合条件的4家企业拨付奖励资金10万元。将科研经费支持和科研奖励补助纳入年度预算。
29.提升中水利用效率。推动建设百灵庙中水利用供水工程项目,为零碳园区和百灵庙镇周边用水企业输送工业用水,进一步提升中水回用率。135万吨中水中的105万吨(30万吨为绿化用水)将在2026年全部用于工业生产,有效缓解全旗工业生产用水紧缺问题。
30.推动满都拉镇中蒙商贸中心、汽贸服务中心资产盘活。进一步激活区域商贸流通活力,加强商贸中心、汽贸中心招商力度,争取相关资金及政策支持,立足口岸优势,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辐射力强的商贸与汽贸产业集群。
31.加强文旅融合及非遗转化力度。推动广福寺布展设置陈列室,展陈百灵庙抗日武装暴动图文资料和实物,宣传广福寺红色教育历史。更新全旗红色旅游线路及线路推广宣传品,将广福寺纳入全域红色旅游线路进行市场推广。创排主题晚会《北疆家园·草原赞歌》、《国家的孩子》等精品作品,编创大型音舞诗剧《根脉相连》,10月22日在包头大剧院进行首演。对全旗境内78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分门别类地梳理利用,实现市场化、产业化、量产化运营,促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
32.因地制宜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关于“扎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改善边境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具体举措》。组织全旗各部门单位、苏木乡镇对照公文整治重点逐项对照检查,开展全旗办公系统业务培训会,对公文抄袭的危害、具体表现、如何杜绝进行全面讲解。
33.进一步推进县域医共体改革。成立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医共体章程、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分配方案等制度。强化人才引进与培育,选派基层卫生院青年医务工作者到市级对口帮扶医院学习进修。逐步配齐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设备,完善医共体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34.持续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全旗发展需求,开设计算机和畜牧等中职班专业。出台《达茂联合旗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通过人才引进、定向免费师范生等途径引入优秀教师,不断夯实教育高质量发展根基。
35.强化国有企业党建管理。制定《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细则》、《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等制度,开展党委会前置程序专题培训,明确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具体事项 。深入旗属一级国有企业,通过现场翻阅相关制度、会议记录等形式对国有企业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协同监督。常态长效化开展协同监督,督促国有企业合规经营。
(四)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方面
36.多措并举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认真落实《多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十二项举措》,制发《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各主体发现集中整治重点任务问题线索能力。
37.严格规范全旗各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出台《达茂联合旗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严格规范全旗中小学、幼儿园 “三重一大” 会议程序,调整《中共达茂联合旗教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派专管员(指导员)工作职责的通知》。印发《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茂旗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评议制度〉的通知》,全旗11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全部食材实现统一定点采购、统一配送,不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38.不断加强涉农涉牧资金监管。推动各苏木乡镇“三资”进一步盘活利用,加强对各苏木乡镇指导,确保涉农涉牧资金产生收益、不闲置。
39.严格规范用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建设用地土地报批颠覆性因素排查,持续加强执法动态巡查,切实做到土地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通过遥感影像、例行督察等手段,对疑似违法图斑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土地违法行为。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主动靠前服务,实行用地预审与选址报件优先、审查优先、即报即审,严格执行“三区三线”,保障全旗拟实施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40.加大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力度。组织召开旗委监督贯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发《达茂联合旗监督贯通协调工作问题整改责任制度》,对《达茂旗委监督贯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达茂旗委监督贯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完善,以制度机制建设长效破解会议调度频次少、整改落实逾期超期等问题。
41.动态完善政治监督相关内容。将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六个工程”和“六个行动”等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结合旗情实际建立监督台账,以有力监督推动各项部署安排落地落实。综合运用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紧盯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工作、重要环节,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33个,确保各项部署安排落地生根。
42.进一步守牢案件质量防线。专题学习关于免予处分适用条件的相关规定文件,深入掌握免予处分的适用情形和条件,实事求是、审慎稳妥引用使用免于处分条款。定期在旗纪委常委会上通报案件质量情况,分析问题多发点和易错点,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43.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办理质效。持续强化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及时分办、精准处置、跟踪督办、成果运用,推动形成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闭环。制定《达茂旗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周工作例会制度(试行)》,对案件查办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动态掌握,加大对立案案件查办的调度频次和攻坚力度,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44.强化嘎查村经费保障。制发《关于开展“四项保障经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旗范围内开展“四项保障经费”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经费专款专用、高效合规。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制发关于严明纪律的通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45.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监督。实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进行,确保实现“只减不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原则,密切监控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坚决杜绝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问题。
46.着力完善政府项目采购评审工作。对《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作出答复提交相关证据,停止并延期进行采购。对2025年实施的2个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采购需求合法合规,技术参数客观可验证,采购文件明确评审标准、合同条款、履约与验收要求。
47.强化乡村振兴扶持资金监管。加强苏木乡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关于简化优化财政拨款审核审批程序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加强拨付资金合规性审查,对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预算等资料审核把关。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48.严格落实重要文件审查评估工作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依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开展决策。坚持举一反三,对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组织开展全旗办公系统业务培训会,就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文件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向全旗各部门单位进行培训。
49.全面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挖掘旗内自有资源和潜力,充分利用好地下水、地表水、再生水,推动实施达茂零碳园区夹皮沟供水工程、百灵庙镇老化管网及计量设施改造等项目,推动创建节水型园区、企业,全面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50.提高党外人士配备比率。制定出台《达茂旗政协委员党外人士管理办法》,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相关情况,逐步完成领导班子选配任务。
51.强化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严格遵循《规划纲要》及上级关于苏木乡镇换届工作的指导口径与工作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标准,精准匹配岗位需求,着力为党政部门配备年轻正职干部。聚焦专业人才储备,坚持择优筛选、精准录入。
52.加强领导干部违规涉企管理。对相关问题认真开展核实核查,督促相关涉企人员尽快退出企业。常态化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企情况排查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线索核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治违规涉企行为,形成常态化、全覆盖的监督震慑。
53.进一步明晰嘎查村社区权责。规范基层履职清单,组织对嘎查村社区现有履职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坚决清理取消超出基层职责范围的事项,明确基层工作边界,防止“责任甩锅”和“事项加码”,让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实事。制定印发《达茂旗关于衔接优化嘎查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的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和基层工作实际,及时优化调整嘎查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同时,加强对部门单位的监督管理,严禁擅自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嫁给基层,对违规转嫁工作任务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54.完善嘎查村社区标识标牌管理准入制度。实地督导相关社区,开展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对全旗各级党群服务中心标识标牌过多过杂、服务窗口设置不合理、功能布局不科学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功能布局,提升服务效能。重新完善标识标牌准入管理办法,明确标识标牌的设置标准、审批程序和管理责任,杜绝违规设置标识标牌现象。通过专项整治,让基层阵地回归服务本源,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等重点工作中。
55.加强全旗党支部换届机制建设。严肃党组织换届工作,对无故延期换届的党组织进行分类处置,督促相关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换届工作程序,及时完成换届工作。对换届过程中存在的出席人数不足、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约谈相关责任人。紧盯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全部完成重新换届工作并出具正式换届工作报告,有效保障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质量。建立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机制,加强对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风清气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达茂旗委将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彻底解决、长效机制稳固建立。一是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旗委将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定期研究调度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核查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紧盯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特别是那些成因复杂、涉及面广、需要多方协同的“硬骨头”,发扬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攻坚,积极争取支持,形成整改合力。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深化“当下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长久立”的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系统梳理和评估现有规章制度,做好“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2-8422312;通信地址:达茂旗百灵庙镇广福街与团结路交叉口西120米;电子信箱:dmqwbgs@sina.com。
中共达茂联合旗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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