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
  • 农牧业惠民补贴政策汇编

    一、种植业项目

    (一)玉米、马铃薯生产者补贴

    补贴对象:对达茂旗农牧区集中连片种植玉米和马铃薯的农业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及种植户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对集中连片种植玉米1000亩及以上者,补贴70/亩,对农区种植马铃薯500亩及以上者,补贴50/亩。2020年至2023

    (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清种大豆(俗称黄豆)推广补贴

    补贴对象:对达茂旗农牧区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清种大豆(俗称黄豆)的种植户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2023年包头市农牧局在我旗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清种大豆,为推广农业新技术,鼓励种植户引进新的作物栽培模式,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户补贴350/亩,清种大豆种植户补贴240/亩。

    (三)耕地轮作补贴

    补贴对象:按照集中连片原则,达茂旗基础条件好的苏木乡镇推进耕地轮作,确定以马铃薯、向日葵、油菜、甜菜主,小麦、玉米、杂粮杂豆、药材作物为辅的“一主多辅”的轮作方式,坚持一定三年不变的种植模式,改变重茬,积极推广马铃薯-玉米-杂粮,马铃薯-杂粮-玉米;油料-玉米-杂粮,油料-玉米-药材,油料-杂粮-玉米;甜菜-玉米-杂粮,甜菜-杂粮-玉米,甜菜-杂粮-油料,甜菜-玉米-油料等方式轮作种植。

    补贴标准:2021年、2022年未实施耕地轮作的项目区,重点对黄芪等药材种植集中连50亩及以上自愿三年轮作可给予150/亩补贴。

    (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贴

    补助对象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农牧户、合作社、相关企业或经销商。

    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规定,加厚高强度地膜补贴标准25/亩;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标准120/亩。

    (五)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我旗境内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仅限达茂的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界定以持有草场承包经营证件为依据。

    (六)农机耕地深松整地项目

    补贴对象:根据当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耕地深松作业模式,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深松联合作业(深松+旋耕作业、深松+灭茬+旋耕作业、深松+其他多项复式作业等)。鼓励适宜地块开展深松联合作业;同一地块隔两年深松一次,补助作业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项目优先补助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地区作业。补助作业实行定额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最高为25/亩。

    (七)有机肥补贴

    补贴对象:优选集中连片种植玉米、马铃薯、中药材的地块,种植面积1000亩及以上区域。

    补贴标准:根据不同作物需求养分量计算,给予实物补贴。施用有机无机复混肥(复混肥养分含量:N-P2O5-K2015;7-5-3、有机质≥40%)不同作物亩用量为:马铃薯每亩160公斤、玉米每亩80公斤、黄芪及板蓝根每亩120公斤、旱作草红花每亩80公斤。

    二、畜牧业项目

    (一)优质牧草苜蓿和燕麦种植补贴

    补贴对象:达茂旗农牧区种植优质牧草苜蓿和种植燕麦农业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及种植户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对全旗集中连片种植优质苜蓿500亩和燕麦300亩以上,具备节水灌溉和机械化收储条件,并优先与奶畜养殖场户建立购销合同的种植户、种养结合户及种植企业进行补贴,按照苜蓿每亩1000元标准,燕麦每亩100元进行补贴。

    (二)粮改饲补贴

    补贴对象:支持全旗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和饲草专业化服务组织收储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

    补贴标准:优先对舍饲及半舍饲养殖户购入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购入全株青贮玉米50及以上者进行补贴,每吨补贴上限50元,补贴采取先储后补方式,补贴按资金和申报量折算,一年补贴一次。

    (三)生猪 (牛羊) 调出大县奖励

    补贴对象:全旗从事生猪、肉牛、肉羊养殖的龙头企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等新型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圈舍改造、新建储草棚、青储窖、仓储保鲜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扶持,对符合标准的新型经营主体扶持资金不超过20万元(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四)牲畜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对购买良种种公羊、种公牛的养殖户、合作社、家庭牧场进行补助。

    补贴标准:(1种公羊补贴(每只补贴1600元,每户限购2只)、肉牛冻精补贴(每只补贴5元)、生猪精液补贴(每只补贴40元),购买的种公羊需符合种羊场的相关条件。

    (2)肉羊同期发情(包括戈壁短尾羊扩繁及二元、三元经济杂交)费用,每只补贴30元;良种优质公牛补贴,补贴品种为西门塔尔、安格斯和双肌蒙古牛,经鉴定符合品种达到一级以上的一周岁以上种公牛,每头补贴4000

    (3)整合部分资金,政府确定实施方案,由国有公司统购优质种公羊,统一管理,协调生产规模大、条件好的牧户轮换使用。

    (五)蒙古马保种选育补贴

    补贴对象:对全旗养殖蒙古马100匹以上养殖户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每匹蒙古马补贴1000元,并与农牧局签订不少于5年的保种协议(要求5年内不得出售选中的优质马匹)。

    (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补贴对象:重点对全旗养猪场、养鸡场以及规模化牛羊养殖场进行畜禽粪污项目改造。

    补贴标准:要求建设主体畜禽粪污排放量达到300猪当量以上,对项目主体建设储粪棚、化肥池等基础设施以及吸污车、清粪车等机械设备给予项目补贴,补贴资金不高于项目投资的50%

    三、社会化服务项目

    (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

    补贴对象:以有效提升玉米、葵花、小麦、莜麦、荞麦、油菜籽、马铃薯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目标,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带动规模经营。今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优先向开展整村推进全程托管服务的乡镇倾斜,项目涉及全旗各苏木乡镇。牧区饲草料基地原则上围绕粮食作物实施作业补助项目由乌克忽洞镇、西河乡、巴音花镇牵头实施,每乡镇完成目标至少2万亩。乌克忽洞镇、西河乡项目实施主体作业地区覆盖到南片五乡镇(乌克忽洞镇、西河乡、小文公乡、石宝镇、希拉穆仁镇)所有耕地;巴音花镇项目实施主体作业地区覆盖其余七乡镇(满都拉镇、巴音花镇、查干哈达苏木、百灵庙镇、达尔汗苏木、明安镇、巴音敖包苏木)耕地和饲草料基地。

    项目补贴标准

    1)耕整作业

    旱坡地:每亩补助12元;水浇地每亩补助18元。

    2)播种作业

    播种机直播:每亩补助6;覆膜点播机点播:每亩补助12元。

    3)植保作业

    无人机植保:每亩补助2.4元;机械打药机植保:每亩补助4.5元。

    4)收获作业

    谷物联合收割机收获(包括小麦、莜麦、荞麦、油菜籽):每亩补助6

    玉米籽粒收获:每亩补助20元;

    玉米全株青储收获:每亩补助36元;

    马铃薯收获:每亩补助18元。

    5)全程托管,每亩补助75元。

    项目原则上是补贴给服务小农户的服务组织,项目实施中,对家庭农牧场、合作社或企业服务面积不予补贴。然而对在项目集中连片区域内给家庭农牧场、合作社服务的面积可按补贴标准的50%进行补贴,但不得超过项目面积的40%。

    (二)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

    补贴对象:北部边境苏木镇养殖业合作社给予倾斜对开展粮食和大豆油料作物种植、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给予倾斜,重点支持旗县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及联合社,并支持多个农牧民合作社开展联合建设,合作社成立必须满2,并且为旗级以上示范合作社。

    补贴标准:享受项目支持的合作社应配套项目资金,补助资金占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主体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合作社为小农牧户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可不配套项目资金

    (三)支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

    补贴对象: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家庭农牧场给予补贴,重点倾斜于北部边境3木家庭牧场和智慧牧场承担项目家庭农牧场必须是国家家庭农牧场名录系统登记在册且为旗级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

    补贴标准:通过对公账户或“一卡通”拨付家庭农牧场每个家庭农牧场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四、乡村振兴帮扶项目

    (一)中药材和饲草料种植

    补贴对象:达茂旗域内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嘎查村。

    扶持标准:中药种植面积300亩以上或者饲草料规模化种植500亩以上的,每个嘎查村集体经济扶持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万元。权益类资产归嘎查村集体所有。收益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要的支出。

    (二)肉羊养殖到户补贴

    补贴对象:达茂旗域内的有劳动能力未享受过肉羊养殖项目的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

    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因户施策”,对购买适龄母羊,每只羊600元补贴,每户累计补贴不超过6000元。


    2025-02-28
  • 农牧业惠民补贴政策汇编(提问)

    一、种植业项目

    (一)玉米、马铃薯生产者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清种大豆(俗称黄豆)推广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三)耕地轮作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五)农机购置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六)农机耕地深松整地项目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七)有机肥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二、畜牧业项目

    (一)优质牧草苜蓿和燕麦种植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168万元

    (二)粮改饲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721.825万元已发放

    (三)生猪 (牛羊) 调出大县奖励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四)牲畜良种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172.52万元

    (五)蒙古马保种选育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444万元

    (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687万元

    三、社会化服务项目

    (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二)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三)支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四、乡村振兴帮扶项目

    (一)中药材和饲草料种植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二)肉羊养殖到户补贴

    2017年至2023年共发放多少补贴?



    2025-02-28
  • 达茂旗一次性种粮补贴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3〕511号)包头市财政局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包头市实际农民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包财农〔2023〕403号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达茂旗12苏木乡镇

    (三)补贴标准:根据各乡镇苏木所统计粮食播种面积数据平均分配。

    (四)补贴依据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五)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

    (六)受理单位:达茂旗农牧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8421695

    2、地址:包头市达茂旗农牧局 


    2025-02-28
  • 达茂旗农机补贴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内农牧机发〔2021〕283号)、《包头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包农发〔2021〕81号)

    二、申请指南

    (一) 补贴对象购置农机的农牧民

    (二) 补贴范围:12个苏木乡镇

    (三) 申报流程:

    1. 下载“内蒙古农机补贴APP”注册登录、录入信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先下户

    2. 下户所需材料:①机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出厂合格证③电子发票(必须是内蒙古增值税普通发票)④内蒙古销售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⑤车身3寸照片两张(横向)

    3. 补贴所需材料:①购机发票(必须是内蒙古增值税普通发票)②内蒙古销售机具基本信息单③机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嘎查(村)委会证明⑤人机合影图片现场发到群里或者工作人员微信⑥享受省补的需提供草场本复印件⑦本人惠农“一卡通”银行卡。旗农牧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填写资料、生成资金申请表(打印、签字、盖章)进行机具核验(核对机具信息、上传人机合影)并予以公示。

    4. 输录“一卡通”、制作清册

    5. 财政局兑付资金审核乡镇录入的一卡通清册,报送旗财政局。

    6. 旗财政局审核完成,旗农牧局进行支付。

    (四) 受理单位:达茂旗农牧局社会事务发展中心。

    三、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8421695

    2、地址:包头市达茂旗农牧局


    2025-02-28
  • 达茂旗禁牧补贴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包头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包林草发〔2022〕42号)、《达茂联合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达党发〔2022〕8号)

    二、申请指南

    (一) 补贴对象

    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了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国有农牧林场的员工

    (二) 补贴范围:12个苏木乡镇、77个嘎查村

    (三) 补贴标准:禁牧区10.5元/亩草畜平衡区3.5元/年

    (四) 补贴面积:草场面积2378.54万亩禁牧区374.905万亩草畜平衡区2003.635万亩

    (五) 上报流程:

    1. 嘎查村核实草场面积、农牧民身份证号码、草场证号、发放金额上报乡镇。

    2. 乡镇核实资料并将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纸质材料上报旗农牧局。

    3. 旗农牧局审核乡镇录入的一卡通清册后,报送旗财政局。

    4. 旗财政局审核完成后,旗农牧局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支付。

    (六) 受理单位:达茂旗农牧局

    三、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8421695

    2、地址:包头市达茂旗农牧局


    2025-02-28
  • 达茂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3〕1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包农发〔202342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享受补贴的农民应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不予补贴的情况

    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今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三)补贴范围:

    达茂旗西河乡、达茂旗乌克忽洞镇、达茂旗石宝镇、达茂旗小文公乡、达茂旗百灵庙镇

    四)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以计税耕地面积进行补贴。

    五)信息录入一卡(折)通”系统

    六)申请材料:按2023年计税耕地面积及其比例核定数据。

    七)受理单位:达茂旗农牧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八)办理时限:依据上级拨付资金时间

    三、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8421695

    2、地址:包头市达茂旗农牧局


    2025-02-28
  • 达茂旗畜牧良种补贴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2021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包头市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包农发》(2021〕100号

    二、申请指南

    (一) 补贴范围:达茂旗12个苏木乡镇(明安镇、巴音敖包苏木、巴音花镇、满都拉镇、查干哈达苏木、达尔汗苏木主推戈壁短尾羊种公羊,“戈壁短尾羊”核心育种区域内原则上只补贴“戈壁短尾羊”种公羊;百灵庙镇、希拉穆仁镇、西河乡、乌克忽洞镇、石宝镇、小文公乡主推澳洲白、东弗里生、白头萨福克种公羊。)

    (二) 补贴标准:

    1.补贴品种:公羊:澳洲白、萨福克、夏洛莱、东弗里生、戈壁短尾羊、湖羊。母羊:每存栏30-40只基础母羊可补贴1只种公羊。(最高购进补贴数量按1:30-40标准测算)

    2.湖羊:每只补贴标准为1600元;戈壁短尾羊每只补贴标准为3000元;萨福克、澳洲白、杜泊、夏洛莱、东弗里生:每只补贴标准为3000元。(自方案印发后执行)

    (三)汇总统计填写《种公羊购买项目验收表》与《养殖场(户)自主购买种公羊申请审核表》

    (四)补贴时限要求:11月25日之前完成购买、11月30日前汇总统计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农牧局

    (五)项目抽查:接收苏木乡镇提交的申请审核表和证明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完成

    (六)实地抽查(按总数量的30%进行抽查)。

    (七)公示:达茂旗农牧局完成登记造册并汇总后,15个工作日内需在当地乡镇和村嘎查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购买人姓名(名称)、地址、基础母羊存栏量、补贴种公羊数量、补贴品种、补贴金额。

    (八)补贴资金拨付:完成公示并无异议后,苏木乡镇将补贴信息录入“一卡通”,并将补贴清册上报旗农牧局,旗农牧局召开“三重一大”会议进行研究,研究通过后及时拨付资金。

    (九)申请材料

    1.《养殖场(户)自主购买种公羊申请审核表》

    2.苏木乡镇提供的《种公羊购买项目验收表》

    3.加盖种羊场公章的收据

    4.销售厂家营业执照

    5.销售厂家种畜经营许可证

    6.种畜禽合格证

    7.布病监测报告

    8.一级以上种羊证明材料(合格证)

    (十)受理单位:达茂旗农牧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三、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8421695

    2、地址:包头市达茂旗农牧局


    2025-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