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39 号)精神,现将我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10天(2017年8月1日—10日)。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如对公示人员是否达到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资格有异议,可以向旗法制办公室举报投诉,举报投诉方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宝尔金,联系电话:0472—8426652
附件:1.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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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联合旗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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