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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7日 16:51   作者:达茂联合旗司法局    来源: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政府    【字体: 】   阅读:

                     

达茂联合旗司法局

关于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达茂联合旗司法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达茂联合旗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包头市关于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021年,达茂旗司法局认真落实《条例》以及自治区包头达茂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转变观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1年,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信息内容。

(二)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我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一个统筹,三项职能”的职能职责,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重点,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0

规范性文件

0

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052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0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工作运行,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下足功夫,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升了政府透明度。但在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人员力量不足,一人对应多岗位,公开力量薄弱;三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方面下功夫,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扎实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是事项

     无。


                        达茂联合旗司法局

                        2022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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