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1年12月末,全旗清洁能源企业累计发电92.7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的82.2亿千瓦时增长12.8%。其中风电企业发电88.6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的78亿千瓦时增长13.6%,可利用小数达到2710小时,比上年同期的2385小时增长了13.6%;限电9亿千瓦时,限电率9.2%;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发电4.1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4.2亿千瓦时下降2.4%,限电0.22亿千瓦时,限电率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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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旗清洁能源企业发电占全市清洁能源企业发电总量的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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