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国发〔2 0 2 1〕7号 ) 等 文 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信用+双随机”工作,更好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信用十双随机”监管有机融合,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企业信用风险的分类管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利用平台分析的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系统分析的2526户企业开展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其中信用风险高企业135户,占比5.34%; 信用风险较高企业137户,占比5.42%; 信用风险一般企业237户,占比9.38%;信用风险低企业2017户,占比79.84%。
2、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宽松监管,降低抽查频次或比例;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频次或比例,依法依规实行严管。
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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