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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氟化工配套年产2×40万吨/年硫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平台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0日 11:46   作者: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政府    【字体: 】   阅读: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资源综合利用氟化工配套年产2×40万吨/年硫酸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氟化工配套年产2×40万吨/年硫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氟化工配套年产2×40万吨/年硫酸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包头达茂巴润钢铁稀土原料加工园的化工产业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1.780849、东经109.862337

5.项目建设内容:建设2×40万吨/年硫酸(硫酸装置公称能力以100%H2SO4计),其中104.5%发烟酸产量2×24.88万吨/年,98% H2SO4 产量2×14.288万吨/年。项目分两期建设。包括原料工段、焙烧工段、净化工段、转化工段、干吸工段、尾气处理工段、发电装置、化水站、循环水站、变电站、污酸处理站等及其他公辅设施。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①大气环境:以厂址中心为中心点,边长为5km 范围的矩形区域。

②声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扩200m范围。

③地下水:项目所在地周边约38.6km2范围内。

④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扩1000m范围。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 2023年3月29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UZF0CmLia1LIPgar7ZS3w提取码:xbxd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4.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新邮电大厦511房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人: 兰朝荣

邮寄地址: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305

联系电话:13723360559

电子邮箱:896491657@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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