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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联合旗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9日 12:25   作者:管理员    来源:包头市达茂旗    【字体: 】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2010年我旗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在旗委、旗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有力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细化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政府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8个苏木乡镇全部配备了两名以上兼职人员,旗直各部门、单位也全部配备了1名兼职人员。全旗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6名。
   (二)强化制度规范建设。把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作为2010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信息送交归档、信息更新维护、指导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层层把关、逐级审核,要求各行政机关在公文签发过程中同步做好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审核、界定工作。以旗政府或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或转发的文件,要求拟文单位对公文性质、公开属性等要素做好前期审查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更新以及公文类政府信息备案等基础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全旗各苏木乡镇、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熟练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举办了旗政府办公室和普法办法制宣传栏,就《条例》展开了知识问答,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二是在公开内容方面,我旗重点公开了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等单位的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旗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至目前,全旗各苏木乡镇、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旗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开栏、电子大屏幕其他等形式,其中新闻媒体50条(我旗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媒体宣传,民生方面的通知和通告)、广播新闻20条,政府门户网站50条(主要发布各级领导莅临我镇指导工作信息、旗政府决策、特色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行政执法等涉及各部门的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旗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旗政府及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旗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举报申诉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二是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有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为此,我旗将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促进苏木、乡镇和旗直各部门、单位的公开工作取得实质质性突破,着手各类医院、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与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与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与人大政协视察检查相结合,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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